我国现有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比较零散、不全面、适用性不强,缺乏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、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措施的系统而明确的规定,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.针对这一情况,本文就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、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措施加以探讨,以期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.
王文革
上海大学法学院;华东政法学院环境资源法与能源法研究中心
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(年会)
2004-07-22
重庆
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国家林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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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建设 基本原则 法律制度 法律措施